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48号),加快化妆品行业品牌建设的进程,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积极引导消费,拉动消费升级。协会组织起草了《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化妆品》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9月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协会。
联系人:王婷婷 穆旻
联系电话:010-67663127,010-67663112
电子邮箱:wangtt@caffci.org
附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化妆品》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48号),加快化妆品行业品牌建设的进程,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积极引导消费,拉动消费升级。协会组织起草了《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化妆品》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9月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协会。
联系人:王婷婷 穆旻
联系电话:010-67663127,010-67663112
电子邮箱:wangtt@caffci.org
附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化妆品》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