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检院关于发布《毒理学关注阈值(TTC)方法应用技术指南》等3项技术文件的通知 | [24-04-30] |
转发:中检院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等2项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 | [24-04-30] |
转发:中检院关于发布《国际权威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索引》和《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的通知 | [24-04-30]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副理事长会议圆满召开 | [24-04-30] |
筑牢裁判基石,助力调香师大赛精彩启航 | [24-04-30] |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的公告(2024年第52号) | [24-04-29] |
中国香化协会组织召开《中国化妆品蓝皮书2024》编写工作交流会 | [24-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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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挚邀请参加“2024调香师职业技能竞赛预赛(江苏站)” | [24-04-25] |
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到访中国香化协会 | [24-04-25] |
山东省日化行业协会到访中国香化协会 | [24-04-24] |
欧洲化妆品协会到访中国香化协会 | [24-04-24] |
浙江吴兴美妆小镇到访中国香化协会 | [24-04-24] |
中国香化协会:深化安全评估体系建设惠及行业高质量发展 | [24-04-23]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优化低浓度三乙醇胺混合物进出口监管措施的通知
工信厅联安全函〔2023〕3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各直属海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提升监控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效能,现决定自2024年2月1日起优化部分低浓度三乙醇胺混合物进出口的监管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乙醇胺含量较低的非医用消毒剂、合成洗涤粉、化妆品、墨水等消费类商品(详见附件),防扩散风险可控,不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三乙醇胺(海关商品编号2922150000)和三乙醇胺混合物(海关商品编号3824999950)项下的管控物项,无需办理监控化学品进出口审批手续,无需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
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以便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监管措施。
附件:不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的低浓度三乙醇胺混合物产品清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