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修订稿)意见的函 | [10-11-25] |
香料香精行业“十二五”规划研讨会在京召开 | [10-11-25] |
关于征求《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禁用组分、限用物质表等内容校核和勘误意见的函 | [10-11-24] |
日本健康、劳动和福利部批准两个新食用香料 | [10-11-19] |
法国欧舒丹公司代表拜访中国香化协会 | [10-11-18] |
关于进一步简化有关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资料要求的通知 | [10-11-16] |
关于征求《化妆品标签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11-09] |
关于推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咨询成员的通知 | [10-11-09] |
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受理审查要点的通知 | [10-11-05] |
关于印发化妆品用三乙醇胺原料要求的通知 | [10-11-04] |
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简化有关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资料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10-29]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化妆品中检出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有关问题召开专家论证会 | [10-10-26]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座谈会 | [10-10-26] |
童敏司长阐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与发展方向 | [10-10-25] |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注销云南天筑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4964家企业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 [10-10-22] |
食药监办药化监【20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近年来,为加强化妆品监管,提高化妆品监管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总局组织开展了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在总结经验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总局制定了《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规程》(见附件)。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局药化监管司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设立化妆品风险监测秘书处。
二、秘书处设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负责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
三、总局药化监管司组织成立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收集有关化妆品风险信息,根据计划开展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并向秘书处提出改进和加强抽检监测等相关建议。
四、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机构申报风险监测工作组成员单位,并根据总局风险监测工作情况通报,及时采取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附件: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规程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1月5日
相关链接: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0/2221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