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会《当归油》、《食品添加剂缬草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 [23-09-28] |
关于召开2023芳香产业发展论坛暨中国香化协会芳香产业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的通知 | [23-09-11] |
关于召开2023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年会的通知(第一轮) | [23-08-30] |
关于征集食品用香料样品和质量规格监测数据的通知 | [23-08-22] |
关于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召开“化妆品安全评估专题研讨会”的通知 | [23-08-17] |
关于开展化妆品及香料香精升级创新入围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 | [23-08-15]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关于2023企业ESG优秀案例征集的通知 | [23-08-09] |
关于召开国际食品用香料香精安全性研讨会的通知 | [23-08-07] |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化妆品行业品牌评价活动的通知 | [23-08-01] |
关于2023年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第四批)立项公示的通知 | [23-07-07] |
关于报送2023年上半年企业数据的通知 | [23-07-07] |
关于召开香料香精法规事务工作委员会年会的通知 | [23-07-05] |
关于公布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电商生态专业委员会首批委员名单的通知 | [23-06-28] |
关于2023年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第三批)立项公示的通知 | [23-06-27] |
关于召开2023年化妆品电商生态大会暨中国香化协会电商生态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的通知 | [23-06-08] |
各有关单位:
为坚定文化自信,深度挖掘我国传统香料香精、化妆品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经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香化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成立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香料香精化妆品文化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料香精化妆品文化专委会”)。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4〕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民社管函〔2021〕43号)、《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民社管函〔2021〕81号)要求及《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分支机构暂行管理办法》规定,为顺利推进香料香精化妆品文化专委会成立大会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料香精化妆品文化专委会成立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有很多重要论述,逐渐形成了习近平文化思想。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文化源远流长,不仅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精神气质、民族传统、美学观念,也促进了我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企业将中国传统文化与当代流行文化元素相融合,例如具有中国特色的化妆品原料、国风造型的包装设计等助推了“国潮”美妆经济的发展。不过,对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度挖掘以及与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的深度融合、传播,打造我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品牌文化力、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作为中国香化协会分支机构的香料香精化妆品文化专委会,旨在深度挖掘我国优秀传统香料香精化妆品文化,不断总结提炼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美丽健康文化,宣传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的具体文化实践,营造科技和时尚相结合的健康美丽文化氛围,推动香料香精化妆品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赋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香料香精化妆品文化专委会工作范围及主要内容
在中国香化协会授权范围内,组织开展香料香精化妆品文化研究及报告编写;组织开展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文化交流,推进“文化政产学研用交流平台”的建设;做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文化以及优秀实践案例的收集、宣传、培训与科普工作;为香料香精化妆品文化专委会委员单位及行业企业提供业务咨询服务等。
三、香料香精化妆品文化专委会工作制度
香料香精化妆品文化专委会严格遵守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的相关文件以及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章程、分支机构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
四、香料香精化妆品文化专委会组织结构
(一)主任委员一名;
(二)副主任委员若干;
(三)委员单位若干:
委员单位应为中国香化协会会员单位,从事香料香精、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原料、包装企业和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第三方机构等。
(四)专家组:
由香料香精化妆品文化领域相关的专家学者组成,采取邀请制。
注:首批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中国香化协会提名,经成立大会投票确定。
五、香料香精化妆品文化专委会委员单位申请事项
请各会员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并填写《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香料香精化妆品文化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申请表》(详见附件1,提交word文档和盖章扫描件各一份),于2024年5月31日前反馈至中国香化协会综合信息部。
联系人:
梁彦会 liangyanhui@caffci.org 18401561573
附件: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香料香精化妆品文化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申请表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