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化协会颜江瑛理事长赴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走访调研 | [24-03-01] |
中国香化协会颜江瑛理事长赴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走访调研 | [24-03-01] |
中国香化协会颜江瑛理事长赴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走访调研 | [24-03-01] |
栢特薇(深圳)化妆品有限公司一行到访中国香化协会 | [24-03-01] |
关于开展2024调香师职业技能竞赛预赛(江苏站)的通知(第一轮) | [24-03-01] |
关于2024全国香料香精行业仪器及分析检测技术培训班(第一期)课程安排的通知 | [24-02-29] |
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的通知(国药监法〔2024〕11号) | [24-02-25] |
致力共通品牌战略咨询机构到访中国香化协会 | [24-02-24] |
万家灯火共聚团圆元宵节快乐 | [24-02-24] |
《中国化妆品蓝皮书(2024)》编撰工作正式启动 | [24-02-23] |
关于协会《化妆品个性化服务指南》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 [24-02-20] |
雨水丨东风飞絮阳气生春雨如酥万物荣 | [24-02-19] |
首届香蘭艺术香水大赏线下评审会圆满结束 | [24-02-18] |
中国香化协会给您拜年啦! | [24-02-10] |
除夕快乐丨辞旧迎新恭贺新禧 | [24-02-09] |
各会员单位:
按照协会章程规定,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单位应尽的义务,也是协会开展各项工作的保障。请各单位一如既往的支持协会的工作,按照《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会员会费收取和使用的规定》缴纳会费(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纳时间
2023年8月30日前。
二、缴纳标准
本协会按会员单位在本协会担任不同的职务,实行不同缴纳标准的会费收缴办法,缴纳标准为:
副理事长单位、特邀副理事长单位:30000元;
常务理事单位、特邀常务理事单位: 8000元;
理事单位、特邀理事单位: 4000元;
会员单位: 2000元。
注:社团组织、专家个人会员免缴会费,事业单位按档次减半缴纳。
三、协会账户
户 名: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东长安街支行
帐 号:0200053409014400301
四、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顺三条21号嘉业大厦二期2号楼508室
邮编: 100079
电 话:010-67626799 13810459359(微信同号)
电子信箱:hanrui@caffci.org
联系人:韩蕊
五、其他事项
(一)可以缴纳一个年度的会费,也可以一次性缴纳多个年度的会费。
(二)可银行转账或直接交到协会秘书处。
1、银行转账,为保证及时准确的将会费发票寄给贵单位,请在转账后附开票信息、邮件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及电话,发邮件或传真至协会秘书处。秘书处收到邮件或传真并查实款项后,开具并寄出“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2、直接交到秘书处,可即时开具“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三)尚未缴纳2021、2022年会费的个别会员单位,应及时补缴。
(四)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单位应尽的义务,根据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会员若连续两年未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