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 | [24-02-08] |
新春丽遇妆启新岁—郁美净篇 | [24-02-08] |
新春丽遇妆启新岁—银谷芳香篇 | [24-02-07] |
中国香化协会2023年十五大要闻 | [24-02-07] |
招聘启事 | [24-02-07] |
转发:中检院关于印发《化妆品原料急性吸入毒性试验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等5项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 | [24-02-06] |
新春丽遇妆启新岁—青蛙王子篇 | [24-02-06] |
味食源公司到访中国香化协会 | [24-02-06] |
颜江瑛理事长春节前夕慰问协会老同志 | [24-02-06] |
银谷芳香科技有限公司一行到访中国香化协会 | [24-02-06] |
中央社会工作部召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 | [24-02-06] |
新春丽遇妆启新岁—片仔癀化妆品篇 | [24-02-05] |
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国轻工业企业竞争力等统计评价工作的通知 | [24-02-05] |
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3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4年第9号) | [24-02-05] |
新春丽遇妆启新岁—兰亭科技篇 | [24-02-04] |
各有关单位:
《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于2022年12月29日发布,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行业企业及时了解《管理规定》有关内容,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协会定于2023年1月13日举办《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线上公益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1月13日13:30—17:00,共计4学时。
二、培训内容
三、培训对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企业质量安全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企业法规事务相关人员等;境内责任人、化妆品经营者负责化妆品质量安全的有关人员;其他有培训需求的人员。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通过线上平台进行,不收取培训费,培训结束后,参与培训的学员可以查询培训学时。培训报名直播链接会提前在协会相关公众号及此次培训学员群中发布,学时的查询方式将在培训结束后通过协会相关公众号及此次培训学员群通知。
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协会公众号及商务公众平台:
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学员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家浩 15510115696 zhangjiahao@caffci.org
王婷婷 13311059515 wangtt@caffci.org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