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师序列分为助理品牌师、品牌师和高级品牌师。本次参培品牌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品牌师:
——具备本职业助理品牌师职业能力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或者累计完成24品牌培训学时并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含)以上;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具备硕士研究生(或同等学位、学历)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