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关于取消“特邀常务理事单位”等职务的公告
2026年03月18日 06:03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单位关于规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设立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不再设立“特邀常务理事”、“特邀常务理事单位”、特邀理事”及“特邀理事单位”名誉职务。
中国香妆协会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四个服务”,积极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服务,与大家携手共同推动中国香妆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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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79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