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化妆品行业整体水平,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维护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联合其他相关协会/商会提出、确认《中国化妆品行业自律宣言》(具体内容见附),并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的首届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上予以公布。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作为本《中国化妆品行业自律宣言》牵头起草单位,希望所有会员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实施行业自律宣言内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履行承诺,加强管理与自检,共同促进我国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如发现会员单位违反《中国化妆品行业自律宣言》,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不良影响,经查证属实的,将由协会理事会视不同情况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进行处理。
附件:《中国化妆品行业自律宣言》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