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国家食药总局药化注册司发布了《关于征求调整更新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意见的函》(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5〕657号),征求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4年第11号通告)内容调整更新意见。调整更新内容、反馈截止日期、反馈方式等内容详见:http://www.sfda.gov.cn/WS01/CL0781/121764.html。
请各单位关注此事,并对照各自原料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另请各单位在按函件要求向国家食药总局反馈意见的同时,务必于6月24日前抄报给协会,以便协会汇总,开展下步工作。
协会联络人:刘璐 18600107162 liulu@caffci.org
刘洋 13911690632 liuy@caffci.org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