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香妆协会”)依据申请入库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于12月2日组织了第4次供应商入库评审。根据提供的补充资料,经审核评定以下5个供应商符合入围条件(排名不分先后):

 

东方风向标文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地标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金华丽声网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妆界(广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橙艺互动传媒有限公司等5个单位。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入围条件不符合,或存在违规违纪和重大服务质量等问题,请与中国香妆协会联系,联系电话:010-67663127。

 

中国香妆协会将在后期对供应商提交评审的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入库供应商资格。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