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2〕68号)中“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受工信部委托,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组织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轻工 第十一批)》,并向全社会发布。具体内容请见PDF通知。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6月1日前一并将盖章汇总表、盖章推荐书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我会质量标准部(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申报),电子版(Word版,无需盖章)发至邮箱qgbz45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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