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原因,周辉同志于2016年2月29日提出辞呈,辞去协会秘书处的工作并离开工作岗位,经研究,同意周辉同志辞职,并于2016年3月31日起,解除与该同志签订的协会返聘人员聘任协议。同时免除该同志协会理事,提请下届理事会追认。
根据协会秘书处工作需要,秘书处决定,于2016年3月31日终止与崔丽岩同志签订的协会返聘人员聘任协议,该同志届时离开现工作岗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二同志的一切活动,均与本协会及其秘书处无关。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秘书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