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料香精、化妆品企业:
为了引导轻工企业健康发展,鼓励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加行业组织的凝聚力,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决定组织行业协会开展各行业十强企业评价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开展轻工行业十强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中轻联信息[2009]343号)。
我协会拟定参加香料香精行业和化妆品行业十强企业评价工作,并将“关于开展轻工行业十强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在我协会网站通知你们。 为了做好香料香精行业和化妆品行业十强企业评价的推荐工作,我协会提出如下要求:
1、参加十强企业评价的香料香精和化妆品企业为不同所有制或经济类型,不论会员或非会员单位,但必须是获得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制造企业;
2、按“关于开展轻工行业十强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评价体系主要指标,参评企业为本企业香料香精和化妆品产业产品的数据,不得含其他产业产品的数据;
3、依据本企业的情况,衡量确定是否参加评价工作,若确定参加可于1月15日前报名至我协会。
报名方式
(1)传真:010-67626799
(2)电子邮件:caffci@caffci.org
附件:1、关于开展轻工行业十强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