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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妆品中滑石粉的使用问题
2016-02-27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美国密苏里州一地方法院对一起诉讼的一审裁定结果,涉及强生公司在美国销售的含滑石粉婴儿爽身粉。此事,再次引出化妆品中滑石粉的使用问题。为此,我们收集、查阅了相关资料,现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滑石粉,INIC名称:TALC,CAS No.:14807-96-6,主要成分为水合硅酸镁,分子式Mg3(Si4O10)(OH)2。是由滑石矿石经机械加工磨成,具有一定细度的白色粉状固体,具有良好的润滑性、耐火性、稳定性,广泛应用于医药、食品、化妆品、涂料及油漆行业,我国国家标准《滑石粉》(GB/T 15342-2012)根据用途分为“化妆品用滑石粉”、“涂料-油漆用滑石粉”、“造纸用滑石粉”、“塑料用滑石粉”等9个品种。
  滑石粉在化妆品中常作为润滑剂、吸收剂、填充剂、抗结块剂、遮光剂等使用,广泛应用于各种化妆品,特别是粉状化妆品中。
  由于滑石粉原料中会伴有石棉类杂质,而石棉已被国际公认为致癌物,因此各国各地区对滑石粉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时,均会对其石棉残留物进行严格的控制要求。国际上也曾因滑石粉中石棉残留物的风险,引起过对化妆品安全性的广泛关注。
  为避免相应的使用风险,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相关规定,规范了粉状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石棉测定方法,并要求凡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或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产品,其配方中含有滑石粉原料的,申报单位在产品申报或备案时,应提交该产品中石棉杂质的检测报告。同时,还发布了《化妆品用滑石粉原料要求》,规定“滑石粉中不得检出石棉”,且“在粉状产品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应使粉末远离鼻和口”。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和即将实施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均将“滑石:水合硅酸镁”列为化妆品限用组分,可用于“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粉状产品和其他产品”,并规定当用于“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粉状产品”时,需在标签上标注“应使粉末远离儿童的鼻和口”;当用于“其他产品”时,未做相关限制要求。同时,均将“石棉”列为禁用组分,即不得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还将“石棉”新增为化妆品中有害物质,限量为“不得检出”,并在理化检验方法部分中再次规范相应检验方法。
  国家标准《滑石粉》(GB/T 15342-2012)中“化妆品用滑石粉”也要求“石棉矿物”“不得检出”。


  总之,根据目前查阅到的相关技术资料,滑石粉作为化妆品原料已有安全风险评估资料,并根据其安全性以及石棉杂质的风险,有针对性的制定了必要的法规、技术要求,规定了在化妆品中使用的各项限制条件。
  化妆品企业在选择滑石粉作为化妆品原料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现有相关规定要求,在正常、合理及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其产品可以认为是安全的,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
  我们将继续关注相关事态发展,关注国内外就相关原料安全性评价的进展。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行业专家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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