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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信息制度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收费信息制度
2019.8.20


   按照民政部相关要求,遵从协会办会宗旨,确保协会公信力和把服务会员企业落在实处,特制定香化协会收费信息制度如下:
   一、会费
   按国家和协会《章程》规定,香化协会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的程序为:秘书处提出会费标准议案报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以协会文件的形式下发“香化协会收费标准”。
   会费收费标准在“协会官网”公示。
   二、 自由销售证明
   为推动我国香料香精和化妆品行业发展,鼓励香料香精和化妆品行业出口贸易,协助企业做好产品出口相关工作。香化协会秉承“服务企业、促进发展”宗旨,应多国、多家企业需求出具《自由销售证明》。
   企业应根据产品类别,按照《香料香精自由销售证明办理指南》或《化妆品自由销售证明办理指南》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自由销售证明》。
   协会对申请办理《自由销售证明》的企业收取费用。每份《自由销售证明》费用以其所含产品数量计,会员单位收费标准为130元款产品,非会员单位为260元款产品。
   收费标椎在“协会官网”公示。
   三、团体标准
   为规范香化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促进香化行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及《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等相关规定,香化协会制订了《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由香化协会根据行业需求,组织制定严于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主要负责标准立项审批、组织标准审查和负责标准发布,标准归口管理、组织建立标准起草工作小组。起草小组负责对征集的意见进行汇总整理,认定技术指标和验证试验方案,形成标准草案及工作方案和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送审稿、标准报批稿编制等。并将团体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报送香化协会。由香化协会组织审查,审查通过,由香化协会发放标准编号,批准并公布。并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平台同步发布并公示。
   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共同承担,其他单位自愿资助。经费主要用于会议组织费、专家评审费、资料制作费等。收费标准5000元挂名单位。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在“协会官网”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
   四、交流活动
   交流活动收费原则是自愿、协商、有偿,“以会养会”。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会场租赁费、专家咨询费、参观考察交通费、文印费、办会组织人员交通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一般为500元次—3000元次(主要根据会址、聘请专家情况等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在会议通知中明确。
   交流活动通知在“协会官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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