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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转发:中检院关于印发《化妆品原料急性吸入毒性试验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等5项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24-02-06]
低浓度三乙醇胺混合物进出口监管措施进一步优化[24-01-29]
转发: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24-01-21]
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中非那雄胺等10种组分测定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024年第3号)[24-01-19]
国务院:推进化妆品原料研发、配方和生产工艺设计开发[24-01-19]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24-01-19]
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中他克莫司和吡美莫司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3-07-10]
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实施《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公告[23-06-20]
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公告[23-04-04]
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公告(2023年第5号)[23-01-12]
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22-12-30]
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的公告(2022年第90号)[22-10-25]
转发: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九期)(备案申请表分类编码专刊)[22-06-10]
转发: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七期)[22-04-11]
转发: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五期)[2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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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对化妆品中的使用物质进行管制
2013-06-04

    日前,巴西国家卫生局(ANVISA)宣布对包括醋酸铅(lead acetate)、邻苯三酚(pyrogallol)、甲醛(formaldehyde)和多聚甲醛(paraformaldehyde)在内的、用于化妆品的四种物质限制使用。
    按照这个新的规定,醋酸铅在染发类产品中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0.6%,邻苯三酚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5%。
    苯-1,2,3-三醇俗称为邻苯三酚,是巴西限用物质清单中的一种新化学物质,也是欧盟自1976年以来的禁用物质。该物质目前被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列为食用、吸入或皮肤接触有害,并对水生动植物的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
    目前在巴西,甲醛和多聚甲醛禁止作为气溶胶防腐剂使用,只允许在口腔清洁产品和其它化妆品中作为防腐剂使用,其的最大浓度分别为0.1%和0.2%,在指甲硬化剂中的最大浓度为5%。
    随着新规则的实施,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强调,产品标签上需要标注出这些物质的使用信息和警示语。

 

 

□ 摘译自cosmeticsdesign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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